交社保分录有哪两种做法?


在会计处理中,社保的缴纳涉及到企业和员工两部分的费用。企业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会计分录操作,以准确记录社保费用的收支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交社保分录的两种常见做法。 第一种做法是将企业承担的社保费用和员工承担的社保费用分开核算。对于企业承担的社保费用,在计提时,借方应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这些科目代表了不同部门因社保产生的费用归属。贷方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保”科目,这个科目用于归集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社保费用。例如,某企业当月为管理部门员工承担的社保费用为 5000 元,会计分录为:借:管理费用——社保 5000 元,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5000 元。 在缴纳社保时,借方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保”科目,以冲减之前计提的金额;同时,借方还要计入“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科目,这是因为员工承担的社保费用是企业先为其垫付的,后期要从员工工资中扣除。贷方应计入“银行存款”科目,表示实际支付的社保费用。假设该企业当月缴纳社保时,企业承担部分为 5000 元,员工承担部分为 2000 元,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5000 元,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2000 元,贷:银行存款 7000 元。 第二种做法是将企业承担的社保费用和员工承担的社保费用一起核算。在计提时,借方应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科目,将企业和员工承担的社保费用一并计入相应部门的费用。贷方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保”科目。比如,企业当月为销售部门员工承担的社保费用和员工个人承担部分共计 6000 元,会计分录为:借:销售费用——社保 6000 元,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6000 元。 在缴纳社保时,借方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保”科目,以冲减之前计提的金额;贷方应计入“银行存款”科目,表示实际支付的社保费用。假设该企业当月缴纳社保时,销售部门社保费用共计 6000 元,会计分录为: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6000 元,贷:银行存款 6000 元。 这两种做法在本质上都是为了准确记录社保费用的收支情况,但在具体操作和核算上有所不同。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会计核算习惯和管理要求选择合适的做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核算,确保社保费用的记录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