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商品房认购书不是本人签字是否有效?

我去看房子,销售让签商品房认购书,当时我有事着急走,就让同行的朋友帮我签了字。现在我有点不想买这套房了,不知道这个不是我本人签字的认购书有没有效,会不会让我承担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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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购书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商品房认购书不是本人签字是否有效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若存在委托代理关系,也就是本人委托他人代签认购书,那么这种情况下认购书是有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比如,你出具了书面的授权委托书,明确让朋友代你签订认购书,那这份认购书对你就有约束力。 其次,若构成表见代理,认购书同样有效。表见代理是指虽然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举例来说,你和朋友一起去看房,你让朋友和销售沟通各项事宜,销售有理由认为朋友能代表你签字,那认购书可能就会被认定有效。 最后,若既没有委托代理,也不构成表见代理,那非本人签字的认购书效力就存在问题。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自愿原则,签订合同应当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若不是本人签字且本人不认可,那么认购书对本人不发生效力。不过,代签人可能需要对因此给他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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