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违法拆迁单位在处理征地时应该遵循怎样的法律规定?

最近碰到了违法拆迁单位进行征地的情况,他们的行为给很多居民带来困扰。不清楚违法拆迁单位在处理征地时有哪些具体规定,也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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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对于违法拆迁单位处理征地的情况,有以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 首先,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求,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对相关组织和农民进行合理补偿和安置的法律行为。 当遇到违法拆迁单位进行征地时: - **政府部门的制止与处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责令其立即纠正、在期限内完成整改,没收其非法所得款项,并处以相应罚款。例如,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行政复议**:被拆迁当事人若对地方政府的拆屋行动(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向更高一级的地方政府机构提出行政复议请求。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投诉举报**: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相关政府应及时核实、处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及时核实、处理。 - **申请国家赔偿**: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存在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等侵犯财产权的情形,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 **收集证据维权**:要收集有关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相关证据,如个人身份证件、房产所有权凭证等;还要收集拆迁程序的证据,如征收公告、补偿方案等;同时搜集实体证据,如对房屋原始面貌、室内物品等进行拍照、录像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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