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对拆迁评估结果有异议该怎么办?

我家房子要拆迁,收到评估结果后,我觉得这个评估价格和实际情况差距很大,不太合理。我想知道遇到这种对拆迁评估结果有异议的情况,我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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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评估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对拆迁评估结果有异议时,首先要明确可以采取一些合法途径来解决。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这里的复核评估,简单来说,就是让原来进行评估的机构再重新审查一下他们给出的评估结果。比如您觉得评估的房屋面积不准确或者房屋价值评估过低,就可以提出复核申请。一般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 如果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根据该条例第二十条,还可以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由房地产估价师以及价格、房地产、土地、城市规划、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他们会根据相关规定和专业知识对评估结果进行鉴定。 另外,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房屋的产权证明、相关的市场价格资料等,这些都有助于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如果通过上述途径仍然无法解决问题,也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进一步解决。行政复议是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行政诉讼则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判定拆迁评估结果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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