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不续签该如何赔偿?

我和公司已经连续签了两次劳动合同,现在第二次合同快到期了,公司说不打算续签。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该怎么赔偿我,赔偿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呢?
展开 view-more
  • #合同续签
  • #经济补偿
  • #无固定期限
  • #双倍工资
  • #劳动合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赔偿方式。 首先,我们要明确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它不像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样有明确的到期时间。经济补偿则是在一些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一种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也就是说,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在劳动者没有过错等法定情形下,如果劳动者提出续订,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是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个月开始计算,一直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为止。 而如果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也就是不属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那么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总之,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后不续签的赔偿问题,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