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续签第四次劳动合同时,劳动者能获得怎样的赔偿?
我在公司已经签过三次合同了,现在第四次合同到期公司却不打算续签。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具体该怎么赔偿我,是按照工作年限赔偿吗?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呢?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当公司不续签第四次劳动合同时,赔偿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的。具体而言,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了3年,那么公司就应支付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例如,劳动者工作了8个月,公司需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若工作了3个月,则支付半个月工资。 其次,如果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而用人单位不续签,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每服务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比如劳动者在公司工作了5年,那么公司应支付10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最后,如果是劳动者不续签,用人单位通常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不过有一种特殊情况除外,那就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也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相关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其中规定了在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