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合同不续签如何进行赔偿?


如果第三次合同不续签,赔偿情况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是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连续签订三次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是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续签,这属于违法。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该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不是劳动合同,而是其他普通合同,赔偿就需要看合同中对于不续签的相关约定,以及因为不续签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等情况来确定。一般遵循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的原则。要是因为一方不续签导致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比如购买材料、前期投入等损失,不续签方可能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也就是没有一个确切的合同结束时间,只要不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双方的劳动关系会一直存续下去。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用来补偿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期间的付出等 。 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带有惩罚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性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