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70年后该怎么办?
我买了套房子,产权是70年。现在有点担心,70年产权到期后,这房子该咋处理?是会被国家收回,还是我可以继续使用?有没有啥办法能让我一直拥有这房子的权益?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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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70年其实准确来说是指土地使用权年限为70年,因为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而土地是归国家所有,我们买房只是获得了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 当土地使用期限70年到期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对于住宅用地,70年产权到期后会自动续期,不用担心房子会被收回。不过关于续期费用目前还没有非常明确详细的规定,后续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是缴纳费用,还是减免费用。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所以非住宅用地和住宅用地在处理上是有区别的,非住宅用地到期后不会自动续期,要按照法律规定来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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