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改没补一分钱还签字了该怎么办?


在棚改过程中没得到一分钱补偿却签了字,先别着急,下面为你详细分析解决办法。 首先要明白,棚改是政府为了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进行的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这里的公平补偿涵盖了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等方面。所以,从法律上来说,你是有权获得合理补偿的。 虽然你签了字,但签字并不意味着你就放弃了补偿的权利。如果签字是在受欺诈、胁迫或者重大误解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进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你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证明你签字时存在上述情形,然后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协议。 如果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形,你也可以与征收方进行协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你可以主动与征收方沟通,说明自己的情况,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合理补偿。若协商不成,征收方会作出补偿决定,你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在棚改中你有获得合理补偿的权利,即使签了字也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争取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