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后下一步该怎么做?


当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接下来通常要经历劳动能力鉴定、确定赔偿项目与金额、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索赔等步骤。 首先是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以及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重要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鉴定委员会会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进行评定,确定伤残等级,比如一级至十级伤残。 接着确定赔偿项目与金额。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例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然后进行赔偿协商。确定好赔偿项目和金额后,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赔偿事宜。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需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如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若双方能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按协商结果进行赔偿即可。 若协商不成,则可通过法律途径索赔。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工伤职工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