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漏项该怎么办?
我家房子正在拆迁,拿到评估报告后发现有漏项,像院子里的储物棚就没算进去。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也不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想问下遇到拆迁评估漏项到底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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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拆迁评估漏项的情况时,不用过于着急,有一系列合理合法的途径可以解决。 首先,我们要明白拆迁评估是指在拆迁过程中,由专业的评估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活动。评估结果关系到被拆迁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出现漏项,会导致被拆迁人应得的补偿减少。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如果发现评估漏项,被拆迁人有权要求评估机构进行复核评估。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第一步,被拆迁人应当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比如漏项的具体内容。评估机构会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如果复核后改变原评估结果的,会重新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没有改变的,会书面告知复核评估申请人。 若被拆迁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根据该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可以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会选派成员组成专家组,对复核结果进行鉴定。鉴定后认为评估报告不存在技术问题的,维持评估报告;认为存在技术问题的,出具鉴定意见,评估机构会根据鉴定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 如果通过上述途径仍然无法解决问题,被拆迁人还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被拆迁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评估存在漏项的情况,比如漏项物品的照片、购买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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