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哪几种房屋是不能进行分割的?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涉及到家里几套房子的分配问题。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看,到底哪些房屋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进行分割的。想了解下具体的情况,好提前做一些准备,心里有个底,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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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时,以下几种房屋通常不能分割: 首先是用他人身份购房的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房屋是以房产证上登记的权利人来认定房屋产权归属的。如果用他人身份买房,那么从法律层面,这房子不属于夫妻任何一方,所以在离婚纠纷时无法分割。比如说,夫妻一方因没有购房资格,用朋友的身份买了房,登记在朋友名下,那离婚时这套房就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 其次,买二手房未过户的情况。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如果双方对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二手房分割没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因为该房屋的产权涉及案外人(原房主等)而不作分割。比如夫妻买了二手房,但还没来得及办理过户就闹离婚,双方又谈不拢怎么分,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处理这套房。 再者,受赠、继承未过户的房屋。要是配偶一方的父母去世后没进行遗产分配,房屋产权人也一直没变更。这时候进行离婚诉讼,另一方没办法保障自己在该房屋中的权益,因为产权不明晰,通常也不能分割。 然后,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屋 。这类房屋常见的是承租的公房,包括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对于直管公房,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承租权;自管公房一般产权单位只允许本单位职工承租,还会对使用期限等作出限制。这种只有使用权的房子,没有完整的产权,离婚时无法进行分割。 最后,以孩子名义买房的情况。父母把所购房屋无偿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这实际上是父母对子女的财产赠与,而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就视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所以房产证上是未成年人名字的房子,产权人就是该未成年人,离婚时不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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