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不经营且拖欠社保该怎么办?


当企业不经营且拖欠社保时,员工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首先,我们要明确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而设立的制度。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其法定义务,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有明确规定。该法第五十八条指出,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员工可以先与企业进行沟通协商,尝试了解企业拖欠社保的原因,要求企业尽快补缴拖欠的社保费用。在沟通时,员工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备后续可能用到。 如果与企业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行政部门。员工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和社保拖欠情况的材料,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会对企业进行调查,如果发现企业确实存在拖欠社保的违法行为,会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员工还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反映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他们可以根据员工提供的信息,核实企业的社保缴纳情况,并督促企业补缴拖欠的社保费用。 若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员工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员工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申请后,会依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如果员工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