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了欠缴的社保该怎么办?
我所在的公司破产了,现在发现公司还欠缴了我的社保。我很担心这会影响我的社保权益,比如以后的养老金领取、医保报销等。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公司欠缴的社保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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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司破产时,欠缴的社保问题是很多员工关心的重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处理办法和相关法律依据。首先,要了解公司破产时财产清偿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也就是说,社保费用在破产财产清偿中有一定的优先顺序。对于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会在第一顺序进行清偿。这部分费用直接关系到职工个人的社保权益,比如养老金的积累和医保的使用。而除了上述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用,会在第二顺序清偿。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障自己的权益。一方面,要密切关注公司的破产进展情况,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自己的社保权益。一般来说,破产管理人会接管公司财产,并负责处理各项债权债务问题,包括欠缴的社保。员工应积极配合破产管理人的工作,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以证明自己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以及社保欠缴情况。另一方面,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社保费用,员工可能无法完全获得欠缴的社保补缴。但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协助,查询、冻结、划拨公司的其他财产用于补缴社保。此外,员工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的社保缴纳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公司补缴欠缴的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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