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遗留问题社保该如何补缴?
我所在的企业破产了,但是社保还有没缴清的部分。我担心这会影响我以后的养老和医疗保障。我想知道针对破产企业遗留的社保补缴问题,具体该怎么操作,我需要做些什么,有没有相关的政策可以保障我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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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处理破产企业遗留的社保补缴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些基本概念。社保补缴,简单来说,就是把之前没有按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补上。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些保险能为我们的生活提供重要的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这意味着,社保费用在破产财产清偿中是有一定优先顺序的。 一般情况下,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会有专门的管理人来处理相关事务。管理人会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清查,其中就包括欠缴的社保费用。如果企业有足够的破产财产,会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清偿,优先补缴职工的社保。 对于职工来说,首先要关注企业的破产进展情况,可以通过参与债权人会议等方式,了解自己的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如果发现企业没有按照规定补缴社保,可以向管理人提出异议,要求其依法处理。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的社保费用,职工可能无法足额补缴。但在这种情况下,各地可能会有一些相关的政策来保障职工的基本权益,比如允许职工以个人身份继续缴纳社保,或者给予一定的补贴等。职工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咨询具体的政策和操作方法。 此外,职工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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