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事老板不给钱怎么办?


当家里有事老板却不给钱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首先需要明确,老板不给钱通常指的是拖欠工资,工资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意味着老板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先尝试与老板进行协商。心平气和地和老板说明家里的紧急情况,让老板了解你目前的困境,争取达成一致,让老板尽快支付工资。这种方式比较温和,也有利于维持良好的劳动关系。如果协商不成,我们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专门负责监督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的机构。你可以向他们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若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进行裁决。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仲裁结果仍然不服,最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