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认该怎么办?
我之前工作时受了伤,已经完成了工伤认定。但公司却不认可这个认定结果,不愿意按照工伤的标准来处理我的事情。我现在很迷茫,不知道该采取什么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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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认时,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步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要明确工伤认定的性质。工伤认定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规定,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的认定,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也就是说,一旦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这一决定就具有权威性和确定性。 如果公司不认工伤认定结果,劳动者不用慌张。公司可能会采取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来推翻工伤认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公司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劳动者要积极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医院的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等,以支持工伤认定结果。 若公司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却仍然不履行工伤赔偿义务,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本法。劳动者可以通过仲裁要求公司按照工伤认定的结果进行赔偿。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障自己应得的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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