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了房产证还没办好该怎么办?
我和配偶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之前买的房子房产证还没办下来。现在我们都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这个事情,是等房产证办下来再分割,还是现在就有办法解决?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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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离婚时房产证还没办好的情况,需要分情况来看如何处理。 首先,我们要明白,未办好房产证的房子意味着房屋的产权归属还没有经过法定的登记确认。在法律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在房产证未办好时,房子的物权在法律上还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如果夫妻双方是协议离婚,那么可以在离婚协议中对该房屋的相关权益进行约定。比如,明确房屋后续的归属,由哪一方继续承担后续的贷款(如果有),以及如何配合办理房产证等事宜。只要这种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对双方就具有约束力。后续等房产证办下来后,双方按照协议来处理房产的过户等手续。 要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一般不会直接对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所有权进行判决。因为在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房屋的产权状况不明确,法院无法直接确定其归属。不过,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哪一方使用该房屋。例如,会考虑房屋的出资情况、双方的居住需求等因素。等房产证办好,房屋产权明确后,双方可以就房屋的分割问题另行起诉。 此外,无论哪种方式,如果涉及到房屋贷款未还清的情况,还需要和贷款银行进行沟通。因为在贷款未还清前,房屋处于抵押状态,变更房屋的产权登记等事宜可能需要银行的同意。总之,离婚时房产证未办好的情况处理起来相对复杂,要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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