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一方故意不还房贷怎么办?

我和前妻离婚了,离婚协议里明确房子归她,房贷也由她还。但现在她故意不还房贷,银行一直找我催款。我该怎么处理这种情况呢?我不想再被这件事困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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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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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婚后,如果一方故意不还房贷,这可能会给另一方带来诸多困扰,尤其是当房贷的还款义务与房产归属在离婚时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房贷是一种债务关系,通常在购房时,购房者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形成了借贷法律关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房贷一般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在离婚时,对于房产和房贷的归属及承担,双方可以通过离婚协议进行约定。这种约定在夫妻双方之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银行。也就是说,如果一方不还房贷,银行依然有权依据贷款合同向原夫妻双方主张还款。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主张由另一方按照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承担相应债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于遇到一方故意不还房贷的情况,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如果是通过协议离婚,且离婚协议中明确了房贷由对方承担,那么在对方不履行还款义务时,你可以先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提醒对方按照协议履行还款责任。若协商不成,你可以依据离婚协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偿还已由你垫付的房贷款项,并继续按照协议履行后续的还款义务。 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对房贷的承担有明确判决或调解结果,对方不履行的,你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对方的银行存款,查封、拍卖对方的其他财产等,以确保判决或调解结果得以实现。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为了避免自己的信用记录受到不良影响,在对方不还房贷的情况下,你可以先垫付房贷,然后再通过法律途径向对方追偿。这样既能保证银行贷款的正常偿还,维护自己的信用,又能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在面对离婚后一方故意不还房贷的问题时,要及时采取合法有效的措施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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