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贷未还清一方找不到人该怎么办?
我和前夫离婚了,离婚协议里写好房贷两人一起还,但现在他不见了,联系不上。房贷还没还清,银行那边一直催我。我自己压力也大,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怎样才能维护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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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离婚后房贷未还清且一方找不到人的情况下,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处理。首先,要明确离婚时对于房贷的处理方式。一般来说,离婚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夫妻双方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贷的偿还方式和责任归属;如果是诉讼离婚,法院会在判决书中对房贷问题作出裁决。 从法律层面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里的房贷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通常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对债务分担有约定,但这种约定只对夫妻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债权人,也就是银行。银行仍然有权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全部贷款。 当一方找不到人时,先不要慌张。你可以先查询一下当初签订的贷款合同和离婚协议。如果贷款合同中双方是共同借款人,那么银行可以向任何一方主张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逾期影响个人征信,你可以先偿还银行贷款。之后,根据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对方应承担的份额,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对方追偿。 具体的追偿步骤是,你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离婚协议、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如果法院判决你胜诉,你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要求法院查询对方的财产并进行执行,以弥补你多承担的还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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