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辞退不给补偿金怎么办?

我被公司辞退了,但是公司不给补偿金,我现在心里很委屈也很无助。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也不知道自己有哪些合法的途径可以去争取应得的补偿金,想了解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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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辞退不给补偿金的情况,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尝试与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沟通,明确指出公司辞退您需要依法支付补偿金的要求,看是否能够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您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组织会尽力促成双方达成一个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若调解也无法解决问题,那么申请劳动仲裁是一个重要的途径。具体流程如下: - 准备材料: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部分地区如北京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 仲裁流程: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之后开庭审理,再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 - 后续选择:对于裁决书不服,您还可以起诉到法院。并且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您去新单位工作。 此外,您还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逾期则需支付额外的赔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即没有任何理由辞退您,且您不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那么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您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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