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中介租的房子没到期不想租了该怎么办?


在这种通过中介租房但未到期就不想继续租赁的情况下,我们可以从几个方面来分析应对办法。 首先,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的协议,它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如果承租人在租赁期限未到的情况下提前终止合同,这就构成了违约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同时,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在提前退租的情况下,虽然不一定涉及租赁物受损,但提前退租本身违反了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 当出现这种情况时,第一步应该查看租赁合同中对于提前退租的相关约定。合同中可能会明确规定提前退租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比如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有这样的约定,那么承租人就需要按照约定来执行。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提前退租的违约责任,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赔偿因其提前退租而遭受的损失。这种损失通常包括寻找新租客期间的租金损失等。 在处理这个问题时,建议承租人先和房东进行友好协商。毕竟通过协商解决问题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法律程序。可以向房东说明自己提前退租的原因,争取房东的理解。如果房东同意提前解除合同,双方可以签订一份解除协议,明确解除合同的时间、租金的结算、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等事项。 如果与房东协商不成,承租人也不能擅自搬离。否则,房东可能会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要求其继续支付剩余租期的租金或者赔偿损失。此时,承租人可以考虑寻求中介的协助。中介作为促成租赁交易的第三方,可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沟通和协调的作用。 另外,在整个过程中,承租人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比如与房东和中介的沟通记录、合同等,以备不时之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