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判决书中载明探望权对方不履行该怎么办?

法院判决书里明确写了我有探望孩子的权利,但对方就是不让我见孩子,我也跟对方沟通过很多次,都没有用。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了,想问问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展开 view-more
  • #探望权执行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法院判决书中明确载明了探望权,而对方却不履行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合法途径来解决。 首先,我们要明确探望权的含义。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这一权利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血缘关系和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是亲权的重要内容,受到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如果对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我们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毕竟良好的沟通是解决问题的基础,我们可以心平气和地与对方交流,了解其不让探望的原因,尝试达成一致的解决方案。 若协商无果,我们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强制执行并不是直接对子女的人身进行强制,而是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这种方式,促使对方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 此外,如果对方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我们行使探望权,我们还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不过,变更抚养权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行为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成长,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总之,当我们遇到对方不履行判决书中载明的探望权的情况时,要保持冷静,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子女的利益和感受。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