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拆迁评估有异议该怎么办?
我家房子要拆迁,拆迁方给出的评估结果我觉得不合理,补偿给得太少。我也不清楚这评估是怎么得出的,心里很没底。我想知道面对这种对拆迁评估有异议的情况,我该采取什么办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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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对拆迁评估有异议时,法律为您提供了相应的解决途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拆迁评估。拆迁评估就是专业的评估机构,按照规定的办法,对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进行估算。它就像是一个给房子定价的过程,但是这个价格直接关系到您能拿到多少拆迁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人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也就是说,如果您觉得评估结果不合理,您有权利要求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这是您维护自身权益的第一步。 具体操作时,您要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出书面复核评估申请,并指出评估报告存在的问题。评估机构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评估结果进行复核。要是复核后改变了原评估结果,评估机构会重新出具评估报告;如果复核结果维持原评估结果,评估机构也会书面告知您。 如果您对复核结果还是不满意,还可以进一步维权。根据该条例,被征收人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这就相当于找了更权威的专业人士来评判评估结果是否合理。 申请鉴定时,您需要向评估专家委员会提交书面鉴定申请及相关材料。评估专家委员会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会作为最终的评估依据。 所以,当您对拆迁评估有异议时,不要慌张,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一步一步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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