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逾期一年该怎么办?
我买了套经济适用房,本来说好按时交房,结果都逾期一年了还没交。我也不知道这在法律上是啥情况,我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能要求赔偿吗?还是有别的解决办法?实在不知道咋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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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经济适用房出现逾期一年交付的情况时,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处理办法以及法律依据。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逾期交付”。在购房合同里,通常会明确规定开发商把房子交给购房者的时间。要是到了这个时间,开发商却没能交房,那就属于逾期交付。这其实是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自己的义务,也就是违约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当经济适用房逾期一年未交付时,购房者是有权利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责任的。 一般来说,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第一,查看购房合同。在合同里,一般会有关于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条款。按照这些条款,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作用就是弥补购房者因为逾期交房而遭受的损失,比如租房费用等额外支出。第二,如果合同里没有明确约定违约金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赔偿数额。 要是开发商逾期交付的情况很严重,达到了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没办法实现购房目的,购房者还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解除购房合同。该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过,解除合同是一件比较严肃的事情,购房者要慎重考虑,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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