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伤者一直要求垫付医药费该怎么办?

我不小心和别人发生了碰撞,导致对方受伤。现在伤者一直要求我垫付医药费,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必须要垫付,不垫付会不会有法律责任,想了解一下在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做才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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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药费垫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遇到伤者一直要求垫付医药费的情况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考虑并依据法律规定行事。 首先,从法律层面来说,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要求肇事方必须垫付医药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这意味着,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伤者的救治费用首先可以由保险公司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如果超出保险责任限额,还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可以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费用。所以,从法律角度,肇事方并没有法定的先行垫付义务。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出于人道主义关怀以及为了避免矛盾激化,肇事方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事故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当垫付部分医药费。但在垫付时,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凭证,比如医院的收费票据、支付记录等,这些凭证在后续的事故处理和赔偿结算中非常重要。如果肇事方选择不垫付,伤者及其家属可以通过合法途径,如与保险公司协商、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或者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来解决医疗费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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