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后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该怎么办?

我和前夫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房产证上还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处理这个房产证,是要过户吗,还是有其他办法?我担心不处理会有麻烦,也不清楚具体的操作流程和相关法律规定,希望有人能给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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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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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离婚后房产证上还是两个人的名字时,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首先,如果离婚时双方已经通过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对房产归属做出了明确约定,比如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就需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简单来说,就是把房产证上的名字从两个人变更为一方的名字,这样房产的产权就正式归属于这一方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但是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所以,若有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调解书,获得房产的一方可以凭借这些文书单独去办理过户。 其次,如果双方在离婚时没有对房产进行分割,那么该房产在法律上仍然属于双方共有。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再次协商如何分割房产。如果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的分割协议,并按照协议办理过户等手续。要是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房产进行分割。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比如双方对房产的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贡献等因素,做出合理的判决。 最后,在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时,还需要注意相关的税费问题。不同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契税、印花税等税费,具体的税费标准可以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总之,离婚后房产证上是两个人名字的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文书和双方协商结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处理,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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