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离婚了房子还有两个人的名字该怎么办?

我和前夫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我们之前共同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还是我们两个人的名字。我不知道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是必须要更改名字吗?如果不改会有什么影响?该通过什么流程来处理这个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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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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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夫妻离婚后房子仍登记有两个人的名字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处理。首先要明确房子的产权归属,这通常依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来确定。 如果是协议离婚,并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房子归一方所有,那么拥有产权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只有完成过户登记,房子的产权才真正属于约定的一方。 如果双方是通过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判决书明确了房子的归属,那么拥有产权的一方可以凭借生效的判决书,单方面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 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一般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房产证等。然后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完成各项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交材料、缴纳相关税费等。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拥有产权的一方可以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来解决。法院会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登记机构会依据通知书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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