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情形可以要求离婚赔偿损失?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想知道要是真走到那一步,在哪些情况下我能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呢?想具体了解下法律上规定的可以要求离婚赔偿损失的情形都有啥,这样心里有个底,看看自己符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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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形下,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首先是重婚。简单来说,就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这严重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对无过错方的伤害极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将其列为可请求赔偿的情形之一。 其次是与他人同居。这指的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行为破坏了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排他性,无过错方因此遭受精神创伤等损失,所以可以请求赔偿。 再者是实施家庭暴力。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等,比如殴打、辱骂、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家庭成员的人身权利,给无过错方带来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痛苦,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赔偿。 然后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指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等方法,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上、精神上的摧残、折磨。遗弃则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这些行为都严重损害了家庭成员的权益,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主张赔偿。 最后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法官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判定,比如一方存在严重的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对家庭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等。 离婚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比如因对方过错导致的财产损失等,还包括精神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就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相关概念: 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等,对家庭成员进行侵害的行为。 虐待:经常以打骂、冻饿等方式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折磨。 遗弃: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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