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什么情况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我遇到了一些事儿,想知道在什么样的具体情况下能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呢?我不太懂法律,就是想弄清楚自己的遭遇符不符合这个条件,能不能通过这种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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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案件里,因为犯罪行为让被害人遭受了物质损失,被害人就可以在刑事诉讼时,一起要求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般来讲,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况主要有这几类。首先是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像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害人因为被打伤而花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这些都可以在刑事诉讼时附带要求赔偿。其次是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例如在一些故意毁坏财物的犯罪里,被害人的物品被损坏,那么物品的价值损失就可以通过附带民事诉讼来索赔。 不过要注意,精神损失一般不能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来主张赔偿。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仅赔偿物质损失,精神损害赔偿不在此列。而且,这里的物质损失必须是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间接损失通常不在赔偿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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