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什么时候可以强制执行?
我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仲裁结果出来后公司却不执行。我想了解下劳动法规定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强制执行,是只要对方不履行就可以申请,还是有其他条件和时间限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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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强制执行这个概念。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在劳动纠纷的场景中,当涉及劳动法相关权益的处理结果生效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就可能会考虑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劳动领域,经过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后,如果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不履行相应的义务,另一方就有权利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劳动仲裁结果,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没有异议,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对方仍未履行的,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如果是经过法院一审判决,在判决书送达后有一个上诉期。如果双方在上诉期内都没有上诉,那么判决就会生效。生效后,若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就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经过二审判决,由于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此时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同样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一般来说,当劳动纠纷的处理结果(仲裁裁决、法院判决等)生效,且一方拒绝履行相应义务时,另一方就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法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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