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在哪些情况下受伤不算工伤?
我是一名临时工,在工作中受了伤,但老板说不算工伤。我不太清楚临时工受伤不算工伤的情况有哪些,所以想问问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到底什么情况下临时工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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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临时工哪些情况下受伤不算工伤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临时工”和“工伤”的概念。所谓“临时工”,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定义,一般指的是短期或临时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人员,与正式员工一样,都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而“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是故意犯罪的。这意味着,如果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因为自己故意实施犯罪行为而受伤,比如在工作时与人斗殴等故意犯罪活动导致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故意犯罪是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法律不会对这种行为导致的伤害给予工伤认定和赔偿。 二是醉酒或者吸毒的。如果临时工在工作期间处于醉酒或吸毒状态,由此导致自身受伤,也不能算工伤。因为醉酒和吸毒会影响人的正常认知和行为能力,增加工作中的风险,并且这种行为是个人可以控制和避免的。用人单位不应该为员工因自身不良行为而导致的伤害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三是自残或者自杀的。临时工如果是自己故意对自己造成伤害,或者采取自杀行为导致受伤或死亡,同样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强调的是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而自残、自杀是个人主观故意对自己身体造成损害,与工作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所以不在工伤认定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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