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临时工能否进行工伤认定?

我是一名临时工,在工作时受了伤。现在不知道像我这种临时工的身份能不能去做工伤认定,我也不太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所以想问问临时工到底可不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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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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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临时工是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临时工和工伤认定的概念。所谓临时工,一般指的是用人单位短期雇佣的人员,他们和正式员工相比,可能工作期限比较短,但在法律上,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就享有相应的劳动权益。而工伤认定,就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简单来说,就是确定你在工作中受的伤能不能算工伤。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也就是说,不管你是临时工还是正式工,只要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形,就可以进行工伤认定。临时工要进行工伤认定,需要先确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来证明。之后,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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