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离婚起诉应该交到哪里?

我打算和另一半离婚,但是不知道该把离婚起诉交到什么地方。是对方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还是我自己这边的法院,又或者是其他地方呢?我很困惑,希望能了解清楚具体该交到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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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离婚起诉一般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里解释一下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的概念。住所地通常就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你要起诉离婚,就需要到对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去提交起诉状。但如果对方的户籍所在地和他实际居住的地方不一样,并且他在实际居住的地方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那你就要到他实际居住的这个地方的法院去起诉。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如果对方属于上述这几种情况之一,那么你就可以在你自己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另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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