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情况需要设置试用期?

我最近找了份工作,公司说要给我设置试用期。我不太清楚到底在哪些情况下公司是可以给员工设置试用期的,是所有工作都能设置试用期吗?还是有特定的情况?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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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并不是所有的情况都需要设置试用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从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只有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满足一定期限条件时,才可以设置试用期。也就是说,当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时,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 同时,该法还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这就明确了在这些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可以给劳动者设置试用期的。而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所以,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时,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对应期限来设置试用期,但对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合同,是不能设置试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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