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工资找哪个部门处理最快?


在讨薪的过程中,了解向哪些部门寻求帮助是非常关键的,不同部门处理方式和效率也有所不同。以下为你介绍几个可以讨薪的部门以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劳动监察大队。它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如果你遇到工资被拖欠的情况,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根据该条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劳动监察大队可以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还会责令其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其次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包括工资争议时,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一般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件审理。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是人民法院。如果劳动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用人单位拒不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进行审理。对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通常来说,劳动监察大队处理速度相对较快,因为其处理程序相对简便,能及时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和责令整改。但具体哪个部门处理最快,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