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由哪个部门监管?
我买了套商品房,遇到了质量问题,和开发商沟通也没解决好。我想知道商品房到底是由哪个部门监管的,我该向哪个部门反映我的问题,让他们来帮我解决商品房质量方面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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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不同方面由不同部门负责监管。 首先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这个部门主要负责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进行管理,监督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也就是说,如果商品房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比如墙体开裂、漏水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有权责令开发商进行整改,甚至给予行政处罚。 其次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该部门主要监管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的市场秩序,防止开发商进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享有知悉真实情况等权利。如果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房屋,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其进行查处,消费者也可以通过该部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还有自然资源部门。这个部门负责土地的管理和规划。在商品房开发中,开发商必须按照自然资源部门批准的土地用途和规划条件进行建设。如果开发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者违反规划建设,自然资源部门有权进行制止和处罚。 另外,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也会对商品房的销售行为进行监管,比如对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等。总之,当购房者遇到不同的问题时,可以向相应的监管部门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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