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抵押权是设立后十日内登记?
我在处理一些抵押相关事务时,听说有某种抵押权是设立后十日内要去登记的。但我不太清楚具体是哪种抵押权,也不确定这个登记要求的重要性和影响。我想详细了解一下到底是哪种抵押权有这样的登记规定,不登记会怎么样。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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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动产浮动抵押权是设立后需要在十日内办理登记。下面我们详细解释一下。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动产浮动抵押这个概念。动产浮动抵押是一种特殊的抵押方式,它指的是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这种抵押的特点在于抵押物具有不确定性,因为它包含了未来可能取得的动产。也就是说,在抵押期间,抵押人仍然可以正常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其抵押财产会随着生产经营的进行而不断变动。对于动产浮动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规定,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里的“登记”,在实践中要求抵押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办理。那么,为什么要强调这个登记呢?这是因为登记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如果没有在规定的十日内办理登记,虽然抵押权在抵押合同生效时已经设立了,但是当出现善意第三人的情况时,抵押权人的权利就可能受到影响。比如,抵押人在没有登记的情况下,将抵押的动产转让给了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那么抵押权人就不能以自己享有抵押权为由,要求第三人返还该动产。相反,如果及时在十日内办理了登记,抵押权就具有了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即使抵押人将抵押动产转让给了第三人,抵押权人仍然可以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所以,对于动产浮动抵押来说,在设立后十日内办理登记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能更好地保障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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