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办公室行为属于性骚扰?
我在办公室工作,最近感觉同事的一些举动让我很不舒服,但又不确定是不是性骚扰。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哪些办公室行为会被认定为性骚扰呢?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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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骚扰指的是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的性方面的骚扰行为。在办公室环境里,以下几种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性骚扰。 首先是言语性骚扰。这包括使用低俗、淫秽、带有性暗示的言语来调侃、评论他人,比如经常对女同事说一些露骨的性话题,或者用带有性意味的语言评价同事的外貌、身材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其次是肢体性骚扰。像故意触碰、抚摸、拥抱他人身体敏感部位,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与他人有不必要的身体接触等。这种行为明显侵犯了他人的身体自主权和尊严。同样根据上述民法典条文,这种肢体上的性骚扰,受害人也可要求行为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再者是文字或图像性骚扰。例如通过发送带有色情内容的短信、邮件、图片等,在办公室传阅低俗、色情的资料等。这些行为也属于性骚扰的范畴,受害人可以依据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利用职权进行性暗示或性要挟也属于性骚扰。比如上级以升职、加薪、保住工作等为诱饵,暗示或明示要求下属与其发生性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有相关规定,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性骚扰,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所以,这种利用职权的性骚扰也是被法律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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