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证遗嘱和最后遗嘱哪个更具法律效力?

我之前立了一份公证遗嘱,现在又想重新立一份遗嘱。我有点担心,如果之后我去世了,这两份遗嘱的效力该怎么算呢?是之前的公证遗嘱有效,还是后面新立的遗嘱有效?我想弄清楚到底以哪个为准。
展开 view-more
  • #遗嘱效力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上,关于公证遗嘱和最后遗嘱哪个为准的问题,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公证遗嘱和最后遗嘱的概念。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公证机构公证的遗嘱,它具有法定的证明力,公证机构会对遗嘱的订立过程、遗嘱人的身份和意思表示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而最后遗嘱就是遗嘱人在生前订立的最后一份遗嘱。 在过去,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根据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也就是说,如果存在公证遗嘱,那么其他形式的遗嘱不能改变公证遗嘱的内容。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后,情况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这就意味着,不再以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而是以最后订立的有效遗嘱为准。 所以,在《民法典》施行后,如果遗嘱人先后订立了公证遗嘱和其他形式的最后遗嘱,且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那么应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因为法律充分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遗嘱人在不同时期可能会有不同的想法和安排,最后订立的遗嘱更能反映遗嘱人最后的意愿。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