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外用药保险不赔的费用由谁承担?
我之前出了交通事故,涉及到医保外用药的费用。保险公司说这部分费用不赔,可这费用也不少啊。我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医保外用药保险不赔的费用到底该由谁来承担呢?是我自己出,还是有其他的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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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医保外用药保险不赔时由谁承担费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医保外用药,指的是不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而保险赔付遵循的是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条件。 一般来说,在交通事故等涉及保险理赔的场景中,当保险公司依据合同条款对医保外用药不予赔偿时,责任的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若侵权人购买了商业保险,但保险合同明确约定医保外用药不予赔偿,那么在交强险赔偿之后,不足的医保外用药费用可能就需要侵权人自行承担。不过,如果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没有对该免责条款进行明确说明和提示,那么该免责条款可能不产生效力,保险公司仍需对医保外用药进行赔偿。 此外,如果存在多方责任的情况,那么各方需要按照责任比例来分担医保外用药的费用。例如,经过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在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那么医保外用药费用也应按照这个比例各自承担相应部分。 综上所述,医保外用药保险不赔的费用承担问题比较复杂,需要综合考虑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是否尽到提示说明义务以及事故责任划分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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