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应该由谁来办理出院手续?
我受了工伤,现在准备出院了,但不知道该由谁来办理出院手续。是我自己办,还是单位办,还是医院会有相关安排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担心办错或者耽误时间,想了解一下到底谁负责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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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事件中,关于谁来办理出院手续,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由哪一方来完成。 从实际情况和法律关系来看,职工本人、其家属以及所在单位都有可能办理出院手续。首先,职工本人如果身体状况允许,具备相应的行动和认知能力,那么自己办理出院手续是完全可行的。这就好比日常生活中,身体无恙时我们自己去处理各类事务一样。 其次,家属也可以办理。在职工因工伤身体不便,无法亲自办理时,家属作为其亲密关系人,出于照顾和协助的目的,能够代表职工完成出院手续的办理。这是基于亲属关系和照顾义务而产生的合理行为。 再者,单位也可能参与办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用人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保障职工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合法权益。单位为了确保工伤流程的顺利进行,比如后续的工伤认定、报销等环节,有可能主动去办理出院手续。不过,无论哪一方办理出院手续,都应当妥善保管好相关的病历、诊断证明、费用清单等资料,这些对于后续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的申领都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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