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出院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工伤出院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 首先是与医院相关的手续。要复印住院病历资料,这些资料对于后续了解治疗过程、病情发展等都很重要,是一份详细的医疗记录。同时,要向医院索取病情诊断证明,它能清晰地说明你的受伤情况、治疗结果以及后续可能需要注意的事项等。 其次,要根据伤情确定是否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你的伤情可能影响到劳动能力,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很有必要的,它能确定伤残等级,从而确定你能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 另外,如果涉及到工伤保险报销,已经经过工伤认定的,携带社保卡、身份证、住院病历资料等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医药费。 要是单位办理的住院手续,单位需要携带缴费证明到医院办理出院手续。 而且,因为工伤出院涉及公司赔偿等问题,所以要注意让医院开具一些证明。比如要求医生写明需要全休多久(关乎误工费);出具住院期间需要几人护理及护理的天数(关乎护理费) ;问清楚出院后是否需要加强营养补充,如果需要,写明需要加强营养补充及营养的种类(关乎营养费) ;是否需要后续治疗及治疗的时间、费用(关乎后续治疗费) ;是否需要辅助器具及辅助器具的种类、价格(关乎辅助器具费用)。 相关概念: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