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中在途中出车祸由谁负责?
我和一个老板是劳务关系,每天上下班要在路上花不少时间。前几天我在上班途中出了车祸,身体受了伤,还耽误了工作。我想知道在这种劳务关系里,上班途中出车祸的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呢?是老板负责,还是我自己负责,还是有其他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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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务关系中,员工在途中出车祸责任的承担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来明确一下劳务关系的概念。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的一方以劳动形式提供劳动活动,而需要方支付约定的报酬的社会关系。它和劳动关系不同,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会受到《劳动法》等更全面的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员工是在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劳务活动过程中出车祸,一般要根据双方过错划分责任。比如老板明知车辆存在安全隐患还让员工驾驶去工作,老板就可能存在过错,需要承担一定责任;若员工自己违反交通规则导致车祸,员工自身也有过错,也需承担相应部分。 然而,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出车祸,和从事具体劳务工作没有直接关联,通常老板不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如果员工在车祸中不负主要责任,依据相关规定,员工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材料,向肇事方要求赔偿。肇事方要按照责任划分,对员工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进行赔偿。 所以,劳务关系中途中出车祸责任承担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各方过错判断。要是双方对责任承担有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收集证据,通过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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