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由谁负责包保?
我开了一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最近听说有包保制度,但不清楚到底由谁来负责我们企业的包保。我想了解一下,在咱们国家的法律规定里,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包保责任人是哪些,他们有什么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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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包保责任有着明确的规定。这里的“包保”可以简单理解为,特定的人员要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等相关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和负责,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实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分层分级、层级对应的包保制度。对于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而言,包保责任人分为不同层级。 一般来说,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包保责任人。具体到企业,根据企业的规模、风险程度等因素,会对应不同层级的包保干部。比如,大型、高风险的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可能由县级领导干部包保;中型、中风险的企业可能由乡级领导干部包保;小型、低风险的企业则可能由村级党组织书记包保。 包保责任人的职责主要是按照任务清单对包保主体开展督导,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生产过程控制,及时排查和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等。如果包保主体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包保责任人需要承担相应的督导不力责任。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明确责任人和职责,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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