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赔偿标准明细表中赔偿方是谁?

在工作中受伤了,想知道按照工伤赔偿标准明细表来看,到底是由谁来进行赔偿啊?是公司全部负责,还是有其他情况?不太清楚这里面的规定,希望能详细了解下赔偿主体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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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明细表中涉及的赔偿方主要有两个,分别是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 。 首先来说工伤保险基金赔偿的情况。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像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比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还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这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 再说说用人单位赔偿的部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项目,都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在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另外,根据一些地区规定,如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总之,不同的工伤情形和赔偿项目,对应不同的赔偿主体,具体要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赔偿方。 相关概念: 本人工资: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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