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明细表中各项赔偿由谁来承担?


在工伤赔偿中,赔偿责任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的。 首先,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的项目有不少。比如医疗费用,这是治疗工伤所必须的合理开支,得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诊疗项目、药品及服务标准来支付。还有住院伙食补贴,当员工住院接受工伤治疗时,工伤保险基金会提供这笔补贴。如果工伤员工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符合医疗机构证明及经办机构批准的交通、住宿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外,根据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相应比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 - 6级伤残津贴也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相关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五条等规定 。 而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项目也有多种。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依然可以享受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这笔钱由用人单位支付。还有护理费用,如果实际有需要,用人单位要向工伤员工支付。当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等规定。 简单来说,工伤保险基金主要承担与工伤治疗、伤残补助等直接相关的费用;用人单位则侧重于保障员工工伤期间的正常收入以及在劳动关系变动时给予相应补偿。这样的规定,既能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也合理划分了各方责任。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职工在遭受工伤时能得到及时救治和经济补偿而设立的专项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一笔补偿费用,用于帮助职工在重新就业前的生活过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