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赔偿标准明细表中赔偿主体是谁?

我在工作时受伤了,现在涉及到工伤赔偿。我想知道按照工伤赔偿标准明细表,到底哪些赔偿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出,哪些是由单位出呢?我不太清楚具体划分,希望能了解详细的赔偿主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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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赔偿中,赔偿责任是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的。 首先,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很多项目。像工伤治疗过程中合理的医疗费用,这得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诊疗项目、药品及服务标准来支付。还有住院伙食补贴,就是工伤职工在医院接受治疗期间,工伤保险基金会提供这笔补贴。如果工伤员工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符合医疗机构证明及经办机构批准的交通、住宿费用,也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另外,根据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会支付相应比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 - 6级伤残人员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也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 。 而用人单位也有需要承担的项目。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这部分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等特殊情况,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能超过12个月。还有,根据实际需要,用人单位要向工伤员工支付护理费用。当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于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要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并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 相关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三条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基金:是国家为实施工伤保险制度,通过法定程序,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汇集而成的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工伤职工的各项待遇。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定伤残等级,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用于保障其再就业权益的一次性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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