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赔偿究竟应该怎样分配?


职工工伤赔偿的分配需要根据用人单位是否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来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若用人单位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 **治疗相关费用**: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比如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所花费的挂号费、检查费、药品费等医疗费用,以及后续为恢复身体机能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这些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 **生活辅助费用**:如职工因工伤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相应的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工伤职工需要他人照顾日常生活起居,如饮食、洗漱等,产生的护理费用可获得基金支持。 - **伤残相关补助**:职工经鉴定构成残疾的,按照伤残等级,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到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评残后生活护理费、残疾器具补助费和工伤康复费用等。例如,职工被鉴定为三级伤残,可按照规定获得相应数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每月的伤残津贴。 - **工亡补助**:若工伤导致职工死亡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例如,职工因工伤不幸去世,其家属可获得丧葬补助金用于丧葬事宜,供养亲属抚恤金用于保障其亲属的基本生活等。 - **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用人单位需按照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工资。例如,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3个月,这3个月期间用人单位应按照其受伤前的工资标准发放工资。 - **特定伤残津贴**:工伤职工伤残评定以后,五级、六级伤残的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例如,职工被评定为五级伤残,用人单位需按月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 -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到十级伤残的职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比如,职工因工伤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可获得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帮助其再就业。 若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工伤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此时,工伤赔偿法律规定的所有赔偿项目,包括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都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例如,职工工伤治疗花费的医疗费用、构成伤残的相关补助金等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此外,即便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但用人单位未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给劳动者申报工伤认定,那么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仍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