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标准明细表中各项赔偿由谁来承担?


在工伤赔偿中,赔偿责任是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共同承担的。 首先,工伤保险基金负责支付的项目有不少。比如医疗费用,这是治疗工伤所产生的合理费用,要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诊疗项目、药品及服务标准进行支付;还有住院伙食补贴,就是工伤职工在医院接受治疗时能得到的伙食补贴,这由工伤保险基金来出;当工伤员工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时,符合医疗机构证明及经办机构批准的交通、住宿费用,也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它是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比例的补助金;1 - 6级伤残津贴,也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而用人单位需承担的项目也有多种。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员工在停工留薪期间,依然可以享有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这得由用人单位来支付;如果工伤员工需要护理,根据实际需要,用人单位要向工伤员工支付护理费用;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像《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就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 总之,不同的赔偿项目明确划分了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承担的责任,以此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工伤保险基金: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的权益,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形成的基金,专门用于支付工伤赔偿中规定由其承担的项目费用。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这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相应伤残等级,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一笔补助费用 。





